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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被判不侵权!驳回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0-10-25 07:53:51      浏览数:

 

光峰科技被判不侵权!驳回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光峰科技10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公司不侵权,驳回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台达公司承担案件相关的受理费用。

 

光峰科技被判不侵权!驳回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告全文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台达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一
 

● 判决结果:公司不侵权抗辩成立,故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9年7月29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峰科技”)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关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达公司”)起诉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的三份《民事起诉状》((2019)粤73知民初662号、663号、664号),并查封、冻结公司存款人民币3000万元,涉案专利分别为“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201610387831.8)、“光学系统”(专利号:201310017478.0)、“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201310625063.1)。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19年7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二、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2份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2019)粤73知民初663号
 

公司不侵权抗辩成立,台达公司本案全部诉请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故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672元和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台达公司负担。
 

2、(2019)粤73知民初664号
 

公司不侵权抗辩成立,台达公司本案全部诉请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故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672元和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台达公司负担。
 

三、诉讼事项的相关其他情况
 

1、(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的涉案专利分别为发明专利“光学系统”(专利号:201310017478.0)和“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201310625063.1)。2020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宣告台达公司所持有上述两项专利权全部无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2019)粤73知民初662号案件因公司以专利权权属纠纷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中止,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自有账户的3000万元均已解除冻结。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以公司提出的不侵权抗辩理由及相关事实,认定公司涉案产品未采用台达公司的涉案专利技术,故作出了不侵权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结果进一步印证了公司领先技术的原创性,以及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公司诉讼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案件回顾


早在2019年7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一周,光峰科技收到台达公司提起的3项专利侵权起诉,遭遇跨国公司的专利狙击。

 

2019年7月29日,台达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的3项专利侵权诉讼(案号分别为(2019)粤73知民初662号、663号、664号)。诉讼涉及激光显示领域的3项专利,分别为“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201610387831.8)、“光学系统”(专利号:201310017478.0)、“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201310625063.1)。


就在当天,光峰科技迅速采取反制,先是针对涉案的3件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于次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由此展开了一系列“经典教科书式”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此次反击广受关注。其后,光峰科技陆续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年1月2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纠纷(662号案)作出裁定,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2020年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2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另外两起诉讼(663号、664号案)所涉及的2项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根据10月19日光峰科技最新公告内容,经过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慎密分析、审理后,台达公司起诉光峰科技诉请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台达公司在该案件中的诉讼请求法院被全部驳回,并承担案件相关的受理费用。

 

据半年报披露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光峰科技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授权专利996项,其中,境内授权专利747项、境外授权专利249项;境内外专利申请824项,PCT国际专利申请259项。其中ALPD®技术底层关键架构专利作为荧光激光显示路线的基础专利,已在全球被引证达400多次。

 

附:

 

IPRdaily科创板资讯报告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作为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自国家主席习近平2018年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其推出就备受关注。对于企业来说,激烈的市场竞争考验着科创板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运营和管理能力。自科创板正式开板以来,科技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案件屡见不鲜,这也反映出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科创板上市的核心竞争力。

 

IPRdaily也及时关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创板信息,对科创板上市以来企业间发生的重大专利纠纷案例进行了分析整理。涉及的相关纠纷有:重庆金山VS安翰科技、晶丰明源VS矽力杰、光峰科技VS台达电子、敏芯股份VS歌尔股份、长阳科技VS日本东丽等。

此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登陆科创板,专利诉讼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而科创板企业的特性使得未来更多企业可能会面临专利诉讼纠纷。科创板企业面临IPO时的相关诉讼将如何应对与发展,仍将是市场重点关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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